月累计加班超72小时者13人 西门子因违反时间规定被处罚

  7月12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时加班问题,违反工作时间规定被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2900元。

  经研究,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29万元的行政处罚:超时加班36小时以上54小以内49人按每人100元行政处罚;超时加班54小时以上72小以内14人按每人200元行政处罚;超时加班72小时以上13人按每人400元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

  处罚依据为,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作息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之规定。

  对此,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合肥塑胶跑道 http://www.hfcltyss.com

上一篇:

下一篇: